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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留学生建档指南

2025-02-24 14:39 511浏览
摘要: 对于在国(境)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深圳市户籍留学生,如果没有国内高等学校就读经历,想要在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建立档案,以下信息您需要了解一下。 ...
对于在国(境)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深圳市户籍留学生,如果没有国内高等学校就读经历,想要在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建立档案,以下信息您需要了解一下。


 
办理地点与时间
 
办理地点有两处: 
  1.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8005 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1 - 7 号窗口。
  2.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3039 号深圳市人才集团大厦一楼服务大厅。
 
办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 9:00 - 12:00 ,下午 14:00 - 18:00 ,法定节假日不办理。
 
受理条件
 
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  1. 拥有深圳市户籍。
  2. 在国(境)外获得学历学位,且无国(境)内高等学校就读经历。
 
申请材料 
  1. 《留学人员建档登记表》(可现场领取或个人下载)。
  2. 出国(境)前学籍材料。原则上需提供学校密封盖章的高中(中专、职高、技校等同等学历)的学籍材料。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始学籍材料,可提供由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就读证明,并注明原因。
  3. 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原件,或者 2019 年 5 月 5 日以后出具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打印件。
  4. 《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》。
  5. 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》。
  6.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。
  7. 如有相关单位工作经历,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。
  8.  
需注意,如果留学人员在国(境)外接受了多阶段教育,原则上应提供全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。若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、缺乏部分阶段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,应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,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,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。
 
办理流程:
  1. 申请:申请人到服务大厅取号,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。
  2. 受理: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申请材料。若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,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。
  3. 审批:审核通过后,工作人员将档案信息录入系统,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。
  4. 办结:工作人员打印回执并盖章交申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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