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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干部、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原则

xixi2023-11-13 10:50 549浏览
摘要: 入党对个人具有重要意义,是对个人理想信念的坚定,也是对个人能力素质的提升;既是对个人社会责任的担当,也是对个人精神境界的升华。退休干部,职工党的组织关系何去何从,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。最近有不少网友咨询相关问题...
       入党对个人具有重要意义,是对个人理想信念的坚定,也是对个人能力素质的提升;既是对个人社会责任的担当,也是对个人精神境界的升华。退休干部,职工党的组织关系何去何从,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。最近有不少网友咨询相关问题,接下来让我们集中讨论一下离退休干部、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原则



离退休干部、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:

(1)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,可单独组建党支部。

(2)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、工人党员,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(或村)党组织。

(3)易地安置的离退休、退职干部、工人党员,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、乡(镇)或村党组织。

(4)离退休干部、工人党员因看病、探望子女和亲属,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,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,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

(5)干部、工人党员离休、退休、退职后,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,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,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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